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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困难教职工家庭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17

    各系、部、处、室:

    根据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做好“陕西工会帮扶平台”上线使用管理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通知》精神,精准有效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1.在档备案通过困难教职工家庭(全国档案)。

    2.实现解脱贫困后两年内因收入相对较低、有致困困风险的教职工家庭。

    3.教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发生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相对困难的教职工家庭。

    4.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家庭。

    二、申报方式及程序

    1.教职工申请。困难教职工个人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见附件)。

    2.佐证材料。困难教职工需提供202211-202310月家庭成员月收入、因困支出等佐证材料。如因病致困,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医药费单据(包含医保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以外的自付部分)等。

    3.部门报送。教职工所在部门核实相关材料后,写出困难教职工情况说明(500字以内),加盖部门公章和负责人签字,连同教职工个人申请、《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报送学院工会。

    4.工会公示。学院工会收到申报资料后,进行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教职工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教职工姓名、致困原因、监督电话等)。

    5.公示结束后,学院工会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建立电子档案,省教科文卫体工会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将帮扶资金直接拨付给困难教职工。

    6.认定为困难教职工后,教职工本人可通过电脑端、“陕西工会APP”登录“陕西工会帮扶平台”,让困难职工足不出户即可了解工会帮扶政策,在线进行帮扶申请。

    三、相关要求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做好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工作。以部门为单位,将个人申请、加盖部门公章和负责人签字的困难教职工情况说明、《2023年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于2023112317:00前报送行政楼412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2023年度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

    工会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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