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小组:
为帮助教职工解决生活困难,把学院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工会决定在2023年春节前对困难职工进行慰问。现就申报教职工困难慰问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为学院在编教职工。
二、困难补助由教职工本人填写学院《关爱困难教职工申报表》,职工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工会审定。
三、根据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办法》,申报困难补助的教职工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当年教职工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因患病、伤残或丧失劳动力无法工作、配偶无业或下岗,导致家庭收入低、生活负担过重的;
(二)教职工本人患有疾病,当年住院在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医疗过程中产生的非医院处方自费药品、一次性医疗器械、材料以及陪护、营养、交通等费用不计入。下同)累计在1万元-5万元之间的;
(三) 当年教职工本人发生意外事故或家庭发生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四)经工会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请各工会小组于2022年12月19日17时前,将确定的关爱困难职工申报表报工会办公室(行政楼412室)。
联系:张琦 联系电话:15509185102
附: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工会关爱困难教职工申报表
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