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省公安厅直属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系、部、处、室:
根据省公安厅工作通知,现就参加厅直属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4月17日至21日;
第二期:4月24日至28日。
二、培训对象
学院全体教职工。
三、培训方式和培训地点
本次培训采取现场集中培训和网络云直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现教育培训的全员参与、全员覆盖。
1.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分两期参加分会场现场集中培训。学院分会场设在行政办公楼4楼视频会议室。其中,院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第一期现场集中培训,副处级领导干部参加第二期现场集中培训。
2.各部门组织所属教职工分两个批次,通过互联网电脑、手机等方式,同步观看教学视频直播参加培训。
四、培训内容和日程安排
专题培训分两期进行,每期5天,具体课程安排如下:
第一天
上午:
1.开班式: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杨尚伟作开班动员讲话,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公培明主持开班式。
2.“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党的二十大精神总讲”专题讲座(授课人:杨洁 省委党校教授)
下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讲座。(授课人:李晓燕 省委党校教授)
第二天
上午:“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走好作风之路”专题讲座。
(授课人:肖红 省委党校教授)
下午:观看《崔道植、潘东升同志先进事迹报告片》。
第三天
上午:“伟大建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专题讲座。(授课人:刘颖慧 省委党校教授)
下午: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部门为单位,开展学习研讨交流活动。
第四天
上午:“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专题讲座。(授课人:闫朦 省委党校教授)
下午:观看《王排、周莉等陕西公安英模先进事迹报告片》。
第五天
上午:“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专题讲座。(授课人:李延长 省委党校教授)
下午:撰写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
五、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负责组织所属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按时参加现场集中培训;同时严格按照培训教学时间安排,分两批组织所属教职工通过互联网电脑、手机等方式集中同步观看培训班现场教学视频直播。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要及时组织补课,确保培训全员参与、全员覆盖、不漏一人。
(二)在学院分会场参加现场集中培训人员,统一着春秋执勤服,佩戴党徽,戴口罩,提前15分钟签到进入会场,并在指定位置就座。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需书面向组织人事处主要领导请假,经批准后,将书面请假条报组织人事处组干科备案。
(三)组织人事处负责做好学院分会场现场集中培训的组织工作,宣传处负责做好培训的宣传报道工作,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学院分会场设备调试工作。
(四)各部门教职工分批培训名单、组织培训情况(含培训组织情况、培训观看图片、研讨交流情况等)分别于4月17日12:00前、4月29日前报组织人事处组干科(电子版通过办公OA发组织人事处赵丽娜)。
附件:1.课程安排表
2.直播观看路径
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