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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文件

    工会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工会工作先进单位 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12-15

    各工会小组:

    2021年度,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各工会小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能,在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推进学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校园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为总结经验,激励先进,促进工会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进一步调动广大工会干部及会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学院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学院工会决定开展2021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下而上、择优评选”的原则。

    二、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

    ()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工会小组

    1.围绕学院重点工作,团结本单位教职工凝心聚力,推动工作落实,促进学院发展。

    2.工会小组干部与本小组所涵盖部门的党政领导协调配合,积极争取本级党政领导对工会小组工作的重视支持,为会员办好事、实事,受到教职工和工会会员的认可和好评。

    3.充分履行工作职责,积极组织本单位工会会员参与学院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主动开展适合本单位特点的工会活动。

    4.主动承接并积极完成学院工会和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5.量化考核结果位居全院前列。

    6.重视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7.小组会员年度内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全体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

    1.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的工会活动,自觉履行会员义务。

    2.积极参与学院和本单位的民主管理。

    3.爱岗敬业,勤恳奉献,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工作成绩显著。

    4.团结同志,热心公益,乐于助人。

    5.尊重、关心女职工,支持女职工工作。

    6.本人年度内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的行为。

    三、评选名额

    ()工会工作先进单位:3个。

    (二)工会工作先进个人: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按会员人数5%的比例进行评选推荐。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不足1人者可评选1人(具体评选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及相关要求

    ()严格遵守评选条件,各工会小组在认真总结自评的基础上推荐申报,学院工会对各小组推荐的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评定并予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二)工会小组工作量化考核与工会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一并进行。请各工会小组于1222日(星期三)前,将本单位2021年度《工会小组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请在公文网“常用表格”栏目下载)报送工会办公室(412室)。

    ()各工会小组组织推荐先进个人人选,填报《2021年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于1222日(星期三)前,报送工会办公室(412室)。

    ()学院工会于1229日(星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评定2021年度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被评选为先进单位的工会小组填报《2021年度工会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于1229日(星期)前报学院工会。

    (六)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42011562@qq.com

    联系人:刘颖乔,联系方式:15509185064


    附件:1.2021年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

    2.2021年度工会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3.2021年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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