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工会
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经学院二届五次“双代会”筹备组提议,并报学院党委批准,学院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2人。本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学院二届五次“双代会”选举产生。
三、学院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广大工会会员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提出。学院二届五次“双代会”筹备组根据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经学院党委和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二届五次“双代会”选举。
四、学院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按照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确定候选人3名。
五、学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从未当选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补选只进行一次。
六、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选举人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姓名按姓氏笔画排序。选举人对选票上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O”;投不赞成票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符号划写不清楚或划其它符号,按弃权票对待。每张选票所投赞成票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八、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推选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3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3名。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代表大会通过。已提名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九、选举前,大会主席团应将候选人的名单、简历及有关情况向选举人介绍。
十、选举投票顺序是: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主席团成员、各代表从前排到后排依次投票。
十一、因故未能出席选举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填写选票和投票,大会发放选票后不再补发选票,未发出的选票由监票人当场验收剪角作废。
十二、投票结束后,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当场清点选票,进行计票。
十三、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及选举是否有效。
十四、本选举办法经二届五次“双代会”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