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警官职业学院二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办理情况
暨二届五次教代会提案征集情况报告
——在学院二届五次“双代会”上的报告
(2021年7月17日)
各位代表:
按照《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学院二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办理情况暨二届五次教代会提案征集情况,向各位代表作以汇报。
一、二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及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提案及意见建议确立情况
2020年5月30日,学院召开了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二届四次“双代会”),共征集到提案14件,按照《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之规定,经主席团会议审定,将提案中涉及启源小区配套设施的5项提案合并为1项,即雷虹、温晓芸、华红艳等代表提出的《完善启源小区配套设施,提高管理服务质量》,以及姚焕卿等代表提出的《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选拔培养年轻干部,建立后备干部资源库》等2项作为提案进行办理;将温晓芸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疫情期间线上教学教师工作量认定办法的提案》、姚焕卿等代表提出的《建立公安专业对口就业跟踪机制》《组建成立学院创建本科院校办公室》、左刚等代表提出的《教学秘书职务晋升的提案》等4项提案因属于具体事项,作为意见建议办理。另有4项提案不属于学院办理事项,未作为提案或意见建议办理。
提案工作委员会对四个代表团的分组讨论意见进行了汇总梳理,对涉及学院改革发展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符合学院实际且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等进行整理,将有利于促进学院建设发展的意见建议列为“双代会”需要办理的事项,列为10条意见建议,涵盖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教职工福利待遇、民生事项等方面的内容,涉及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后勤处、实训中心等职能部门。2020年6月28日学院印发《关于移交办理二届四次教代会代表提案和意见建议的通知》,提出了移交办理意见。
(二)提案及意见建议办理推进情况
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要求提案办理部门加强与提案人沟通,注重办理的时限和时效,要求工会加大催办督办力度,切实提高提案和意见建议办理质量,提升代表对提案办理结果的满意度。
2020年7月2日,高霄副书记主持召开由学院牵头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协办部门负责人和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成员参加的学院二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和意见建议移交办理专题会议。高霄副书记强调要高度重视教代会提案和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牵头部门负总责,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要将办理提案和意见建议结果的满意度纳入部门年度考核评优指标中予以考量。高霄副书记要求办理工作要把握两个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二是立足团结鼓劲。
2020年11月5日,高霄副书记主持召开学院二届四次教代会代表提案及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推进会,各牵头办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了提案及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提案委员会委员就办理情况进行了询问和交流,对提案办理中涉及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意见与建议。高霄副书记对提案工作委员会和提案承办部门所做的工作给予了中肯的评价,要求各承办部门切实认真对待提案办理工作,一是站位要高,二是态度要正,三是办理要实,四是效果要好。
一年来,在学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指导下,各办理部门认真分析办理要求和办理内容,积极采纳提案中的合理化建议,实施工作新举措,不断改进工作,相关办理部门负责人积极与提案人进行沟通,及时进行信息反馈。截止2020年12月25日,二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及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全部完成,并逐一向提案代表进行了答复。
(三)提案及意见建议办理的结果
截止2020年12月25日,二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及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全部完成。16件提案及意见建议中,提案代表、代表团对办理结果满意11件,占比68.75%;基本满意4件,占比25%;不满意1件,6.25%。
各位代表,教代会提案工作是贯彻执行现代大学制度,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重要途径,是学院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能力提升的必然要求,是凝聚全院智慧力量、推进本科公安院校创建工作的重要制度安排。从二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和意见建议办理结果看,68.75%的满意率,较二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办理满意率没有提升(反而下降了0.48%),表明提案办理工作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我们要不断总结提案办理经验,研究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提案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办理提案工作,不断提高提案办理的质量,有效发挥教代会提案工作的民主管理职能,推动学院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二届五次教代会提案征集情况及审查意见
(一)提案征集情况
2021年5月14日,学院印发《关于开展学院第二届教代会第五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截止到6月30日,共征集到提案3件,分别是张永林等代表提出的《学院每年应至少出版一期〈公安法论丛〉》、温晓芸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请病假的教职工适当发放绩效工资》《关于给新校区教师公寓我院教职工分配地库储物间》等。
(二)审查意见
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按照《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提案管理办法》”),对提案进行了审查,提案代表的资格、提案内容、撰写格式等均符合相关要求。
根据《提案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一条第二、第三款之规定,经提案委员会研究,建议将张永林等代表提出的《学院每年应至少出版一期〈公安法论丛〉》提案予以立案办理;温晓芸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请病假的教职工适当发放绩效工资》《关于给新校区教师公寓我院教职工分配地库储物间》等2项因属于具体事项,建议作为意见建议办理。
以上意见,提请会议主席团审定。
各位代表,本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所征集的提案数量在大幅度减少,但3项提案均能够紧紧围绕学院内涵建设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具有较强代表性。希望各位代表以本次教代会的召开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就陕西公安教育追赶超越和学院事业改革发展、以及广大教职员工普遍关心的问题,以主人翁的姿态,为学院改革发展建言献策,为推动学院的依法治理和民主管理、为创建公安本科院校、实现学院跨越式发展谱写辉煌篇章!